welcome皇冠登录手机版成人高等教育三级听课制度
发布时间:2021-01-19 10:48
学院实行学院、教学站(点)、教研室三级听课制度,督促检查教学工作,保证教学质量。
一、听课人员
1.学院:院领导、教学科管理人员。
2.教学站(点):站领导、教学秘书及教务干事。
3.教研室:教研室主任、教师。
二、组织方式
1.学院教学科负责学校成人教育本科教学听课安排,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课堂听课和观摩教学活动。负责收集、整理和存档听课评估表、听课情况分析,及时反馈听课信息。
2.各教学站(点)负责安排本站领导、教研室主任的听课。听课评估表、听课情况分析负责收集、整理和存档,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。
3.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本教研室人员的听课,特别是新进教师的听课。听课评估表、听课情况分析由教研室负责收集、整理和存档。
4.学院教学科按各站面授时间,组织专家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和观摩教学活动,并负责收集、整理和存档听课评估表、听课情况分析。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站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听课人员应明确听课目的,安排好自己的工作,自觉深入教学第一线,认真听好每一堂课。
2.听课人员应在上课前进入教室,听课后认真地、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学质量评估表。
3.听课面宜广不宜窄,听课时间宜分散不宜集中,以次计算。每次可听一节课,也可连续听两节课。
4.听课次数要求:学院、各教学站(点)领导每学期 1-2 次,每学年不少于 3 次;学院副科级以上、各站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 2-3 次,
每学年不少于 4 次;各教学站(点)教研室主任每学期 3-4 次,每学年不少于 8 次;各教学站(点)教师每年不少于 10 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