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学计划
1.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主要文件,是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,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实施方案。
2.制(修)订教学计划的依据:(1)体现时代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、教学规律。(2)坚持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和结合提高的原则,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,重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关系。(3)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,科学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关系,开展调查研究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制(修)订的教学计划的科学性、先进性、可行性提出意见。
3.教学计划包括:培养目标及要求,修业年限及学程时间安排,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,课程设置及学时、学分分配,各教学环节的要求、时间分配等。其中课程设置是教学计划的核心。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:培养目标与“三个面向”相结合原则:循序渐进原则,课程比例优化原则,理论联系实际原则,增强适应性和竞争性原则。
4.教学计划的制(修)订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,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动。必须变动教学计划时,应按下列原则进行:(1)涉及全院性的,学院经统一研究后,报分管校长审批。(2)涉及部分教学站(点)的,应由教学站(点)与教研室协商, 报学院审定。凡新开设的课程,原则上应在开课前一学期通知任课教师,以便教师认真备课。
5.经学校批准执行的教学计划,原则上要求至少三年不变,以观成效,总结经验,利于修订。
二、教学大纲和教材
1.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,每门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。教学大纲包括:课程的性质、目的,课程教学内容(含重点、难点),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,学时分配,教材与参考教材(书目)等。
2.各门课程均须按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,用选定的函授参考教材,学生教材一般根据学校出具的课程自行购买教材。
三、课程教学计划
1.课程教学计划是执行教学大纲的基本保证,是各门课程组织教学的具体计划。
2.课程教学小组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在每学期开课之前,应召集辅导教师、实验教师共同研究,全面安排讲课、实验、课堂讨论、习题、见习等教学环节的学时、进度和教学要求,认真制定并填写好课程教学进度计划(教学日历),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同意(签字)后执行,并报各教学站(点)及继续教育学院。
3.任课教师在执行课程教学计划时,不得随意改动,需变动时须经过教研室主任同意。
四、任课教师
1.任课教师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以“教书育人”为己任,以认真负责、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对待教学。
2.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。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关系着教育教学质量。教师除应具备教师资格外,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渊博的知识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探讨教育规律,投身于教学改革。
3.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由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教师担任;主要基础课程的主讲教师应选派业务水平高、教学能力强、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,主讲教师应经过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。新开课的教师必须按照教研室指定的关键性章节在教研室内试讲,经集体讨论评议,填写《教师试讲登记表》,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听课人的集体评议意见,评议合格者经各教学站(点)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方可担任主讲。
4.各门课程的教学,原则上应由一位主讲教师自始至终地讲授,不应多人分段讲授,以保证教学的连续性。主讲教师除授课外,应参加一定量的辅导、批改作业、指导实验以及与本课程有关的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。辅导教师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工作,参加有关的备课及教学研究活动,随堂听课,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各项教学准备,承担实验课、习题课、讨论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,经常了解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,并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。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。
5.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按时上下课,不得缺课或私自调课,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数,不得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,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须履行调(停)课手续。
五、备课
1.备课是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,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基本保证,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。教师备课时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的安排,深入钻研教材,认真备课,设计好教案,写好讲稿。备课做到备内容、备教法、备学生,即在系统掌握、灵活运用教材内容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,并将最新研究成果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,备课强调教师个人钻研,同时加强教研室(或教学小组)的集体研究,集思广益,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。
2.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多媒体课件、实验仪器及用品、教具、挂图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,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。
3.处理好本课程与后续课程及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。
六、课堂讲授
1.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,任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,认真搞好课堂教学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课堂讲授的主要任务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,坚持传授知识、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的统一,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,既教书又育人。
2.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每一堂课,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、任务和要求;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,讲究教学方法;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,组织好课堂教学。
3.任课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探索,要严格遵循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,在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、系统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,处理好课程“三基”教学与适当引进最新研究成果的关系,力戒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以及理解和掌握的程度随意取舍教学内容。在教学方法上,要坚持因材施教,注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,要采用启发式教学,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,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,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,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,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,以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力戒平铺直叙,照本宣科。随时注意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,及时在授课中进行调整。
4.要充分运用多媒体、信息化等现代化教学手段,通过直观教学启发学生抽象思维,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。
5.要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。同一课程分班教学时,其教学目的、进度和主要内容应按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。
6.应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和指导一定自学章节或参考资料。
7.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、简练、条理清楚,讲授要使用普通话,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。
8.课程结束后,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总结。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、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、存在的问题、今后的打算等。教研室主任要听取汇报或组织教研室交流。
七、实验教学
1.实验教学是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,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重要作用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,是使学生掌握实验方法和操作技能,巩固和验证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,获得独立测量、观察、处理实验数据、分析实验结果、撰写实验报告等能力,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、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新能力。
2.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如数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,选定或编写合格的实验教材,制定科学的实验课程计划。
3.实验课教师应由业务好、实验能力强的教师担任、并主持该课程的实验。主讲理论课的教师必须经常参加实验,实验课教师应经常听理论课,相互配合,防止理论和实际脱节。
4.实验教师在每次实验前要做好预备实验,实验员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实验教师认真做好仪器、药品、标本等各项准备,确保学生实验正常进行。实验前应向学生扼要讲清实验原理、目的要求、操作规程以及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,实验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,观察、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。对未按实验要求进行实验、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实验结果误差较大的学生应令其重做。对实验不严肃认真,经批评教育又未改正者应停止实验。实验结束后,要求学生整理实验仪器设备、药品和实验场地,教师要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,经同意后学生方准离开实验室。
5.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(批改数量及要求见“批改作业” 一款),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实验报告者一律退回,令其重做,对抄袭者应进行批评教育。
6.实验教师对学生实验课成绩要进行严格考核,作出全面评定,实验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情况(包括实验仪器操作使用技能的掌握、实验方法的运用、实验过程的顺利程度等)及实验报告的质量和学生的实验态度进行评定。
7.教研室要充分重视实验课教学,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。
8.实验课教师要积极探讨改进实验教学的方法,不断完善实验手段,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。
八、课堂讨论
1.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,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。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,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,提高学生自学能力、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2.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,选择具有思考性、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,要体现教材的重点和难点、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。
3.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定讨论题并发给学生,要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、要求、步骤,考虑如何引导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。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,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。
4.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。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,要善于抓住关键,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,启发学生积极思考,踊跃发言,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,活跃学术气氛。
5.讨论课宜在小班或分小组进行,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。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,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、关键性的本质问题及争论的焦点,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。
6.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、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,作为学生平时或学期成绩。
九、辅导答疑
1.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。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,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,启发学生独立思考,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。
2.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,一般在上课时间进行。教师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,要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,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可进行个别辅导。
3.辅导教师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。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,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,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。主讲教师应加强对辅导工作的指导并参加一定的辅导工作。
4.辅导答疑时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,注意启发学生思维,开拓思路。对学习好的学生要鼓励他们钻研更深的问题,对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辅导使其掌握好课程内容,完成基本学习任务。
5.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,以便积累经验,不断改进教学。
6.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自学时间的基础上,鼓励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,学生自愿参加。
十、批改作业
1.批改作业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,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学习的手段之一。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,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要批评教育,经教育不改者,按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2.教师要认真及时地批改作业。对作业中的错误应督促学生自己纠正,对不合格的作业应退给学生令其重做。
十一、毕业实习、教学见习
1.毕业实习是医学类专业学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通过实习巩固和拓宽所学的理论知识,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。
2.教学见习能够促进学生增强理论联系实际和调查研究的综合能力,促使学生对专业或研究课题建立感性认识。
3.学院及各教学站(点)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全面领导,积极开展组织及指导工作,全面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。
4.实习是学生的必修课,不得免修。学生在实习期间,学院及各教学站(点)经常与学生工作单位联系,加强管理与监督。
5.专业教学见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,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。
十二、考核
1.考核是课堂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。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。
2.考试的主要目的,一方面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全面认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,检查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; 另一方面是为了检查课程教学效果,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,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。考试方式分为笔试、开卷、闭卷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等。
3.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学生实验、作业等的完成情况,参加课堂讨论情况,学生平时学习情况以及课程教学效果。考查方式除记载学生平时实验、作业、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成绩外,还可以采用测试等方式进行,但必须防止把考查变成变相考试。
4.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,都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。考试课程的确定要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统筹安排,明确标明。
考试命题的原则:(1)命题必须覆盖但不得超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,不出偏题、怪题;(2)着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;(3)命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,难易程度比例适当,从易到难,形成一个适当的梯度;(4)题量的大小要与考试时间的长短相一致;(5)命题要使班级所有的学生的考试成绩呈“正态分布”,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各个学生的实际水平。
5.教学内容和学时相同的课程分班教学时须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分标准。
6.考试命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学组长担任,试题应按水平相当的程度一次出 A、B 两套,一套考试用,另一套备用。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和试卷库,实现教考分离。
7.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。学院分管院长及各教学站(点)分管校长要对本站考试工作全面负责,妥善安排组织好考前复习、辅导、命题、考试、评卷、试卷分析、成绩登记报送、总结等各项工作。
8.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复习辅导工作。教师应要求学生全面、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。通过复习,使学生对本学科的整体结构有清晰的了解,使知识系统化、条理化,掌握“三基”的内在联系和规律,但不得划定考试范围、指定考试重点、出复习提纲和暗示等。
9.监考教师必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,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,监督学生遵守考场各项规则。如果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,应按规定进行处理。
10.评卷一般应采取集体评卷的办法。教师对评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,不得随意加分、扣分或送人情分。主讲教师要及时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,总结教学经验,研究教学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,并写出课程考试总结,考试总结及考试成绩报学院学籍科及教学站(点)。
11.考核成绩按百分制、五级制进行评定和记载。
12.加强试题、试卷的保密、保管工作。命题教师、印刷和保管人员对试题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。
十三、教学档案
教学档案是在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教学资料。研究逐年积累的教学资料,可以不断地改进教学,为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供基础资料,因此要求各教学站(点)必须注意收集、整理和保存。
教学档案包括:
(1)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;
(2)通用和自编教材的目录和样本;
(3)课程教学计划;
(4)每学期各门课程教学日历;
(5)考核成绩、试题及试卷分析;
(6)各种教学评价材料;
(7)各种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和总结、教学经验交流材料、教学情况调查报告、教学研究刊物等;
(8)教学实习计划和总结、典型教案等;
(9)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材料、毕业生质量调查报告;
(10)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统计表;
(11)其它有关教学的资料。
十四、教学评价
1.教学评价是检查、检验教学工作实际效果的重要手段。通过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偏差,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。
2.教学评价主要包括:
(1)专业评价;
(2)教学质量评价;
(3)教材评价;
(4)教学工作优秀评价;
(5)考试评价等。